本标准规定了绿色甲醇全生命周期评价的原则、要求、方法、流程及分级,适用于绿色甲醇生产企业评价,第三方机构可参照执行。
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发布的T/SEESA 024—2024《绿色甲醇评价方法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、公平、透明、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,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《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EESA》制定。T/SEESA 024—2024《绿色甲醇评价方法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,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。
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,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团体名称: 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
登记证号: 51310000501782258N
发证机关: 上海市民政局
业务范围: 从事节能环保专业研究咨询、宣传培训、展示推广、信息发布、信用评价;提供业内资金项目对接、评估服务;承接相关部门委托项目。(涉及行政许可的,凭许可证开展业务)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: 陈伟华
依托单位名称:
通讯地址: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
邮编: 200083
标准状态: 现行
标准编号: T/SEESA 024—2024
中文标题: 绿色甲醇评价方法
英文标题: Green methanol evaluation method
国际标准分类号: 13.020.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
中国标准分类号: Z 04
国民经济分类: M759 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
发布日期: 2024年12月23日
实施日期: 2025年01月01日
起草人: 赖晓明、秦宏波、宣士峰、徐彦来、张立朋、倪建军、刘涛、彭峰、聂利彬、向勇涛、鲍颖群、胡新鑫、刘炳池、韩会娟、龚中杰、柏金生、夏书标、李俊、雷雯、孙雯、周善柯、杨青淼、王小宪、邬卓颖、李文超、任海龙、单萌、魏玉剑、吴迪、刘新星、王海怀、马洪达、刘开成、张焰峰、易敏、陈韦、杨雪晶、范若宁、池国镇、陆欢庆、熊江弘、庞程、于曌等。
起草单位: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市能效中心(上海产业绿色发展促进中心)、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、上海电气绿源科技(吉林)有限公司、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中船燃石油有限公司、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、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上海华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国检测试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、港华能源创科(深圳)有限公司、零碳环境能源研究中心(深圳)有限公司、上海原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陕煤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华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、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、青岛国源盛达绿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、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、张家港氢云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、钛和认证(上海)有限公司、绿技行(上海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上海长三角氢能科技研究院、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、羚牛新能源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、阳光慧碳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氢阅科技有限公司。
适用范围: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甲醇全生命周期评价的评价原则、基本要求、评价方法、实施流程和产品分级。本文件适用于企业生产绿色甲醇产品的评价活动,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绿色甲醇产品的评价活动可参照执行。
是否包含专利信息: 否
查看团体标准信息→ 绿色甲醇评价方法 T/SEESA 024—2024